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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我風采 2017-10-24 11:37:15 | 河北省 安裝 | 965查看 1回答
關于人工費調整的問題
1.我是2012年5月2日簽訂的水電暖通安裝勞務合同,合同工期為2012.4.20—2013.6.20 竣工,合同勞務費是按平米單價包干計取,因此合同中沒有體現具體定額工單價,只體現是按2008年河北定額計取。每次進度撥款甲方是按52元每個定額工計取的。因甲方原因施工工期拖延至2015年12月底才竣工,甲方老板承諾按國家政策給予進行人工費調整,請教專家 按定額單價52元為基價進行調整人工費可以嗎?
2.請教專家怎樣按冀建價信(2014)10號文調整項目措施中的人工差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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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你好,52元是2008定額人工費,2012年4月20日至2013年6月20日應執行2012年195號文件二類工,2013年6.20日至年底應執行2014年10號文件2類工,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執行2014年47號文件二類工,如有幫助請采納
2017-10-24 13: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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