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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然 2017-10-10 22:24:50 | 北京市 土建 | 9172查看 2回答
挖溝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應計入相應土方項目的清單工程量中,此句話如何理解
2013清單規范中有句話:挖溝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應計入相應土方項目的清單工程量中,按照各省市規定執行。請問北京地區的話,是否按此執行?這樣的話,清單量和定額量一致?還是和以前一樣,清單按圖紙尺寸,定額增加工作面和放坡計算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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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如果你是北京地區,2013清單的話,考慮工作面,深度超過1.5m也考慮放坡增量的,也就是其實定額工程量和清單工程量是一樣的。2008清單是清單不考慮工作面和放坡。
2017-10-11 09: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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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清單規則是“墊層底面積乘上相應深度計算”(及圖片1),與你的描述是有差異,當你執行的當地規則是可以將工作面和放坡并入清單量計算,那么清單和子目的工程量就是一致的,廣東規則就是這樣計算(圖片2)。
2017-10-10 22: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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