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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bytheSky 2017-07-11 21:18:57 | 重慶市 土建 | 3437查看 2回答
GBQ中統一調整人材機進項稅系數改不含稅價后反而價格增高銷項稅減少
一個報審工程,審核價格,他計入的市場價均為含稅價格且大多數都有進項稅系數,按照一般操作我消掉了進項稅系數并將市場價改為不含稅價格,結果最后的價格比報審價格還高了幾萬元,這個是什么原因呢?是否需要報審方重新報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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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知進項系數,只對比除稅前價格和除稅后價格,只要除了稅,材料價格自然降低,另外機械費等也要按實施細則輸入,這樣才能完整地執行文件。
2017-07-11 21: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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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操作是直接取消進項稅系數,沒有手動修改市場價為不含稅價,這個屬于操作問題,這樣操作后表示市場價為含稅計入且不抵扣進項。如果確認不是操作問題。那么可能就是進項稅抵扣方式不同引起的價差了。這種價差不可規避。第一種方式:材料費按含稅價輸入,各條定額子目中相同的材料累計數量×該條材料含稅市場價=含稅合價,含稅合價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后×該條材料的進項稅抵扣系數=該條材料總的進項稅額;該條材料四舍五入后的含稅合價-該條材料總的進項稅額=該條材料不含進項稅的合價。第二種方式:材料費按不含稅價輸入,此時材料費的進項稅在輸入軟件的時候就自己人為刨除了每條材料的進項稅額。各條定額子目中相同的材料累計數量×不含稅市場價=該條材料不含進項稅的合價再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兩種方式除了四舍五入位置導致的價差,還會影響安全文明施工費的記取標準、清單綜合單價中是否含材料進項稅額,這些都會導致總造價的差異。但目前這兩種抵扣材料費進項稅的方式都正確。所以站在你的立場哪種方式有利則采用哪種。
2017-07-12 1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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