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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2026009 2017-05-17 10:09:56 | 四川省 裝飾 | 3567查看 2回答
結算審計時,能否改變清單項套用的不合理的定額?(關于這個問題的追問)
項目是維修改造工程,沒走招投標方式,故沒有招投標清單。只有簽約合同和送審的計價清單。合同中對合同價款的約定是:合同總價暫定**元,工程造價按實際工程做法和工程量按實計算,結算時執(zhí)行15定額和13清單。這樣的話,施工方可以改送審的定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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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沒走招投標方式,故沒有招投標清單。審計可以改結算文件。
2017-05-17 10: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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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單方修改定額。
2017-05-17 10: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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