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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499887@qq.com 2017-04-28 15:17:52 | 河北省 土建 | 1092查看 1回答
計價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費的問題
1.我現在有一個工程,工程中包括一個釘子戶,當時施工單位編制方案的時候方案中提到了釘子戶的因素,方案中包括:道路硬化、圍擋、圍墻、臨水、臨電等
但是后期釘子戶政府解決完之后,施工單位將釘子戶部分的圍墻新做,鋼筋加工場地搬到釘子戶區域內,釘子戶位置的道路硬化及基坑支護等走了簽證,那么這部分錢應該給施工單位嗎?2、還有一個就是:方案中本來有提單一個鐵藝門,但是施工中卻沒有發現施工單位做這個門,而是在原釘子戶的位置后期開了一個門及門外的道路硬化。那么這部分的簽證應該給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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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這個問題個人認為有兩個方面,一是因釘子戶沒處理好屬于業主承擔的風險,因此釘子戶解決后發生的拆遷費用業主應予支付;二是安全文明施工費屬于總價費用,他和工程的分部分項費用相關聯,而與釘子戶沒有直接關系,釘子戶解決后施工方自然就應該把這部分補上,因此諸如硬化、圍墻、臨水、臨電等項費用不應再次計算。您的第二個問題同上述問題一樣,特也是屬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里的內容,不應單獨計取。
2017-04-28 15: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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