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 2017-03-30 10:43:24 | 廣東省 市政 | 1672查看 3回答
措施費調整
合同約定應工程量的偏差,導致措施項目費調整的方法:■ 按以下方法調:不予調整,但當措施費清單計價項目中某子項目實際無發生時,該單項費用發包人有權取消,承包人不得有異議。但施工過程中設計院出圖紙設置一條施工臨時路,并且考慮永臨結合,后業主指示在施工臨時路兩側進行施工圍蔽問題1:施工臨時路是否在措施費約定的包干范圍內?問題2:是否可以計取施工圍蔽費用?
全部回答
(3)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已采納合同約定的是出現“工程量偏差”情況不予調整(即合同原有項目不會再調整措施費用)首先需判斷這條臨時路是否屬合同原有項目1、該臨時道路屬于合同范圍內項目——不能調整2、該臨時道路不屬于合同范圍內項目,按新增項或設計變更處理——可調整該措施費
2017-03-30 11:21:37
-
按照上面所提供的內容,我的理解為:1、如果這條臨時道路是屬于你們現合同范圍內的工作內容的話,就不應再做調整了;2、如果是在施工過程中,屬新增項目或者設計變更的話,就可以計取相應的費用,希望能幫到你。
2017-03-30 10:55:45
-
合同范圍以為需要計算
2017-03-30 10:59:04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