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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163.com 2017-03-24 11:43:10 | 北京市 電力 | 10171查看 1回答
關于調整電力建設工程人工工日單價標準的通知,適用于06版定額
一、調整標準
(一)除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云南省迪慶州、西藏自治區、青海省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外,全國各地電力建設工程執行統一的人工工日單價調整標準,調增標準為:建筑工程14.23元/工日,安裝工程15.20元/工日。
二、調增費用的計算方法
(一)本次調整僅適用于以2006版電力建設工程定額和預規為基礎編制工程概預算的工程。
(二)人工費調整金額的計算:分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分別計算和匯總定額工日耗量,分別乘以對應工程的調增標堆,合計后即為人工費調整總金額。
(三)人工費調整金額只計取稅金,直接匯總計入“編制年價差”,不作為措施費、間接費、利潤中各項取費的計費基數。
(四)輸電線路工程人工費調整統一執行安裝工程標準。問:
人工費調整總金額=人工工日單價調增標準x匯總定額工日消耗量。定額工日消耗量是指定額的綜合工日消耗量么?如何計算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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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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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定額工日消耗量是指定額的綜合工日消耗量,套取相關定額子目后就有總消耗量的。
2017-03-24 11: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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