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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qq.com 2017-03-18 08:43:40 | 海南省 其他專業 | 689查看 2回答
老師,您好
我對營改增后的東西一竅不通,希望有高手解惑。比如:我有一個工程在四月施工完成,合同是六月才簽。屬于施工后再簽合同。然后四月以前用營業稅模式投過標造價是20萬,六月我結算按增值稅模式算出造價是18.9萬。同樣用四月的材料價,請問是否合理,是否說明營改增后造價就會變少?請教各位大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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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你在哪個月施工就用哪個月的材料單價。你說的20萬與18.9萬不矛盾,一個是含稅價,一個是除稅價。你用營業稅模式就用20萬的含稅價計價。
2017-03-18 09: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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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么理解營業稅模式里的含稅工程造價和增值稅模式里的含稅工程造價呢,難道不一樣的嘛?
2017-03-18 09: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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