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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27341 2016-07-28 11:03:10 | 廣東省 土建 | 695查看 1回答
合同價款的調整
你好,合同對于差價的調整方法描述如下:甲方具體指定品牌的十種主要材料,如果施工中因發包方指定品牌材料采購價超出2014年9月份材料信息價5%,就按甲方調查及指定的價格為準加價6%執行計算,其它所有材料仍按2014年9月份信息價執行,材料調差只加稅金在工程總額中增減。
我想問一下,我們代表乙方,比如鋼筋低于2014年9月份信息價,超過5%,例如2014年9月份信息價是4000元/t,開工到封頂的信息價為3500元/t,超出(4000-3500)/4000=12.5%,調整的方式是只計算超出部分4000*(12.5%-5%)=300,還是甲方自行詢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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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說明低于指定價時的計算方法,所以只能按甲方詢價為準。
2016-07-28 18: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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