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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相隨 2017-01-16 19:21:11 | 江蘇省 土建 | 2924查看 1回答
1.江蘇工期定額用哪個版本? 2、江蘇工期定額最新調整文件是哪個?第幾號文
江蘇工期定額用哪個版本? 2、江蘇工期定額最新調整文件是哪個?第幾號文
有嗎?能否發給我一份qq19859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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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定額工期就是國家工期定額,但有個JS 省工期定額調整文件 JS省根據2000年《工期定額》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以蘇建定[2000]283號文對定額工期做以下調整: (1) 民用建筑工程中單項工程: ±0.00以下工程按2000年國家定額工期調減5%; ±0.00以上工程中,住宅、綜合樓、辦公樓、教學樓、醫療、門診樓、圖書館工程均按2000國家工期定額執行,不作調整; 賓館、飯店、影劇院、體育館按定額工期調減15%。 (2) 民用建筑工程中單位工程: ±0.00以下結構工程,按定額工期調減5%; ±0.00以上結構工程,賓館、飯店及其他建筑的裝修工程均按定額工期調減10%。 (3) 工業建筑工程: 單層廠房、多層廠房、降壓站、冷凍機房、冷庫、冷藏間、空壓機房、變電室、開閉所、鍋爐房工程均按定額工期調減10%。 (4) 其他建筑工程: 地下汽車庫、汽車庫、倉庫、獨立地下工程、服務用房、停車場、園林庭院、構筑物工程均按定額工期調減5%。 (5) 專業工程: 設備安裝工程中電梯安裝工程的工期不變,其余均調減5%。機械施工工程中構件吊裝、網架吊裝、機械土方、機械打樁、鉆孔灌注樁、人工挖孔樁工程按定額執行不調。 調整后的工期作為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確定建筑安裝工程工期的依據。如建設單位要求的工期小于按上述規定調整后的工期,則應增加工程施工成本,計算趕工措施費,納入合同價款。 趕工費的計算方法 JS省對于建筑工程,在2004計價表中給出的趕工費的指導性計價方法與標準是: 住宅工程:比本省現行定額工期提前20%以內的,按分部分項工程費的2%~3.5%計; 高層建筑工程:比本省現行定額工期提前25%以內的,按分部分項工程費的3%~4.5%計; 一般框架、工業廠房等其他工程:比本省現行定額工期提前20%以內的,按分部分項工程費的2.5%~4%計。 鑒于建設工程實際工期情況已經反映出現行定額工期的定額水平過低,JS省在制定新的費用定額時,將對趕工費的計價標準大幅度降低。有關征求意見稿給出的數據是——仍以分部分項工程費為計算基礎:建筑工程與市政工程為0.0-0.1%;單獨裝飾工程為2.5-4.5%;安裝工程由發承包雙方約定。
2017-01-17 09: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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