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2****4580 2017-01-03 17:30:53 | 遼寧省 土建 | 1013查看 2回答
關于人材機價差取費
本人是承包單位,12年的一個工程,其中2棟樓當時由于非承包單位原因未施工,其他樓做完竣工驗收后退場了,合同簽訂的是固定單價合同,人工費當時給的最低限。16年又重新進場對2棟樓施工,現在調人材機價差后,想取管理費、利潤等費用,該怎么和甲方說?
您回答的是不可以取費,那四年后的管理費和四年前肯定不同了,還要退場再進場,畢竟不同于停工,關于這部分多支出的費用就只能承辦單位自己承受了嗎?
全部回答
(2)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答;已辦理竣工驗收并退場,重新進場前,應重新訂新的合同,按新的合同約定條款執行,不能用舊的了。
2017-01-03 17:47:43
-
類似情況應該重新簽訂相應工程合同的。不然對施工單位不公平的。
2017-01-04 09:18:14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