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々鵬 2016-11-27 20:09:33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2228查看 3回答
住宅建筑與公共建筑
在北京通用安裝定額取費中企業管理費的項目劃分只有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其他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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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設計通則》中定義
2.0.3 公共建筑,供人們進行各種公共活動的建筑。
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都屬民用建筑。
民用建筑和工業建筑合稱建筑。
現仍未明確定義商住樓歸屬公共建筑還是居住建筑。
商住樓有公共建筑的特性,又有居住建筑的功能,可理解為介于兩者之間,可定義為“間居”建筑。“間”可表明時間上、空間上商業與居住功能不停的轉換,“居”無論商業、還是住宅,居為最基本的特性,也是建筑最原始的功能!
公共建筑包含辦公建筑(包括寫字樓、政府部門辦公室等),商業建筑(如商場、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娛樂場所等),科教文衛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醫療、衛生、體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郵電、通訊、廣播用房)以及交通運輸類建筑(如機場、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冷藏庫等)。
住宅建筑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與其他功能空間處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簡稱住宅。
2016-11-27 21: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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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其他了
您想啊,廠房肯定不是住宅的
再者也不屬于公共建筑的
2016-11-27 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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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好的。謝謝。
2016-11-27 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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