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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0哦 2016-09-28 19:25:15 | 陜西省 其他專業 | 649查看 1回答
1、一項目開標日期為10月15日,但評委評標打分日期為10月16日(技術)、10月19日(商務),評
1、一項目開標日期為10月15日,但評委評標打分日期為10月16日(技術)、10月19日(商務),評標報告日期為10月19日。請問合法嗎? 2、EPC總承包單位(設計單位),對所有分包工程均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金額均在1000萬以上),有業主的同意。請問未采取公開招標,合法嗎? 3、EPC總承包單位(設計單位),對所有材料、設備采購均采用詢比價方式(金額均在200萬以上)確定供應商,有業主的同意。請問未采取公開招標,合法嗎?且采用詢比價方式確定供應商時,采取開標報價、二次報價及最終談判,確定供應商及價格。請問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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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9 17: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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