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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985420 2016-08-24 01:17:35 | 湖北省 土建 | 2493查看 2回答
工程施工中,挖出了地下水,已辦簽證,審計能不認可嗎?
清單計價的工程,沒有地勘,施工過程中,挖出了地下水,施工單位用抽水機抽水施工,甲方已經辦簽證和認可了,但是審計說地下水位在設計標高之內,沒有超深不認可,請問審計說的有道理嗎?如果審計說的有道理,有什么依據嗎?麻煩前輩們指導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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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計價的工程,沒有地勘,施工過程中,挖出了地下水,施工單位用抽水機抽水施工,甲方已經辦簽證和認可了,但是審計說地下水位在設計標高之內,沒有超深不認可,請問審計說的有道理嗎?
沒有地勘報告審計怎么會知道地下水位在什么位置。
按降水方案要錢。
2016-08-24 07: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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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審計沒道理不給,首先由甲乙雙方簽證。文件規定只要甲方認可的審計方不予再審。另外這個屬于施工中遇到的排水。你只要不計算地下降水預算就可以。你如果要計算地下降水就要有設計要求,和水文地質資料了。
2016-08-24 05: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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