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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他爸 2015-07-27 07:28:15 | 山東省 土建 | 18967查看 6回答
材料調差基準價問題
工程為2015年6月25日中標,在合同洽談過程中,關于材料調差基準價采用哪一期的問題,與建設單位有爭議,招標文件要求材料價格調整執行【2008】6號文,執行當期造價信息(投標時6月份造價信息未發布);但建設單位的答復是以投標截止日期前28天的造價信息價格為基準價(既以5月份造價信息為準)。具體按哪一個執行,有什么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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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中標后的合同價款調整以中標的投標文件為依據,對于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做出響應,即材料價格調整以招標文件要求材料價格調整執行【2008】6號文,執行當期造價信息(投標時6月份造價信息未發布);
2015-07-27 09: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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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招標文件要求材料價格調整執行【2008】6號文,執行當期造價信息(投標時6月份造價信息未發布);總會發布的,發布下來在采用就是了。
2015-07-27 08: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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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招標文件要求材料價格調整執行【2008】6號文只是調價原則,調整的價格應當地發布的當期信息價為依據。
2015-07-27 08: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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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
招標文件要求材料價格調整執行【2008】6號文,執行當期造價信息(投標時6月份造價信息未發布);但建設單位的答復是以投標截止日期前28天的造價信息價格為基準價(既以5月份造價信息為準)。具體按哪一個執行,有什么相關文件。
我的回答:根據你提供的情況,你應該按招標文件要求材料價格調整執行【2008】6號文,那就必須按【2008】6號文執行了,投標時6月份造價信息未發布是不影響執行材料價格調整的。2015-07-27 08: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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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
招標文件要求材料價格調整執行【2008】6號文,執行當期造價信息(投標時6月份造價信息未發布);但建設單位的答復是以投標截止日期前28天的造價信息價格為基準價(既以5月份造價信息為準)。
以5月份造價信息為準與執行【2008】6號文沒有矛盾。招標文件要求材料價格調整執行【2008】6號文,投標單位應該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投標時6月份造價信息未發布,就應該以5月份造價信息為依據。
2015-07-27 09: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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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以投標截止日期前28天的造價信息價格為基準價(既以5月份造價信息為準).
2015-07-27 08: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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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專用條款中,基準價材料價格調整沒有選擇任何調整方式,那基準價材料價格怎么調?
合同專用條款中,基準價材料價格調整沒有選擇任何調整方式,那基準價材料價格是不做調整按招標價格還是按時調整呢?2022-07-08 16:04:28 補充這是材料基準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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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為某一天的鋼筋價格,圖二為鋼筋調差規則問題1:合同中注明以濟鋼/萊鋼為基準價,濟鋼是否就是濟鋼閩源?萊鋼是否指萊鋼和萊鋼永鋒?問題2:是否要從當日濟鋼和萊鋼中選一個價格低的作為基準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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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低于2022年9月20日基準價,施工期間市場價格下降,風險幅度得計算第一條跌幅以投標報價為基礎什么意思呀,調差基準價到底按哪個計算?求大神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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