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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者 2015-07-16 08:15:09 | 遼寧省 其他專業 | 17689查看 5回答
施工單位進場與下達開工令的區別
施工單位進場與下達開工令的區別,施工單位進場后由于甲方民擾問題導致機械不能進入現場,乙方索要機械臺班及管理人員賠償,由于未正式開工,給予機械索賠,但是管理人員索賠是否應該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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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進場與下達開工令的區別,施工單位進場后由于甲方民擾問題導致機械不能進入現場,乙方索要機械臺班及管理人員賠償,由于未正式開工,給予機械索賠,但是管理人員索賠是否應該給?
施工單位進場與下達開工令的區別:施工單位進場只能作施工前的準備工作(臨時設施搭設、施工用水電的管線安裝、建筑物的定位、放線等),在沒有下達開工令時不允許進行施工。
施工單位進場后由于甲方民擾問題導致機械不能進入現場,乙方索要機械臺班及管理人員賠償,由于未正式開工,給予機械索賠,但是管理人員索賠是否應該給?
施工單位機械沒有進入施工現場不應該索要機械臺班,已進入施工的機械可以考慮機械臺班中的機械停滯費,管理人員沒有理由索要賠償,工程沒有正式開工(未下達開工令),如果是在施工中途發生停工狀況可以適當考慮。
2015-07-16 09: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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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甲乙雙方協商,如果沒開工也就沒用到機械,管理人員還可另行安排工作,如果確實需要留部分管理人員的則雙方進行協商確定索賠費用。
2015-07-16 09: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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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首先確定擾民是不是甲方的問題,要是甲方問題,應該給予賠償,按照索賠程序,向甲方索賠,注意索賠期限,過了索賠期限,就等于放棄索賠啦,而且要有確鑿的證據。
2015-07-16 10: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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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按甲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進場,由于甲方原因不能進場,應該給與一定的管理人員賠償,賠償金額雙方可以協商。
2015-07-16 08: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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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員索賠給不給需要視情況而論,
涉及到兩方面問題,甲方應該去調查取證:
1、管理人員在未開工階段是否每天都在現場待工?有則看第2點,無則不賠;
2、管理人員在未開工階段是否有必要每天都在現場待工。
2015-07-16 08: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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