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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3-17 21:12:07 | 江蘇省 其他專業 | 774查看 3回答
材料價咨詢
咨詢一下。我們單位2010年投標一個項目,甲方原因推遲到2014年施工。現甲方同意調整材料價格。但是以2012年的投標材料價和當時信息價的下浮比例來調整現在的信息價。我們認為不合理,我們調查現在發現現在市場價和信息價差不多。請問一下甲方的說法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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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標文件一般有注明報價有效期,超過這個期限雙方可重新投標報價。如果覺得甲方的提議合理,可直接與之簽訂施工合同。
2015-03-18 09: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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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說的有道理的,我們也是這樣操作的,就是說信息價可以調整,下浮幅度按當時投標時的下浮幅度執行,這個思路是對的,比如鋼筋當時投標的信息價是4000,你報價是3600,現在鋼筋是3000,那么調價只能是2700,價格按現行信息價,但下浮幅度保持不變。
2015-03-18 08: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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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合同是有時間的,合同約定的只是在合同范圍時間內的內容,超出時間就要雙方協商解決,這不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材料價格的調整規范是施工期間的材料價格的漲跌只要超過合同約定的幅度的漲跌部分,有甲方承擔
2015-03-18 06: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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