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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fox@126.com 2014-12-09 09:15:42 | 廣東省 土建 | 22986查看 1回答
關于入巖增加費的問題!
圖一:廣東2010市政定額第一冊137頁“鉆(沖)孔樁及入巖增加費,全風化巖(普氏分類V)及強風化巖(普氏分類VI-VIII)不作入巖,微風化巖(普氏分類X1-XVI)作入巖計算,中風化巖(普氏分類IX--X)按相應子目乘以系數0.70。”括號中的內容怎么理解? 圖二:“普氏分類表”中,凝灰巖屬于VI類,那就把所有凝灰巖(不管風化程度)全歸為強風化巖了,那我現場的微風化凝灰巖就算不了入巖增加費了?? 圖三:但是建筑裝飾定額上冊第92頁“十條”又沒有括號中的內容,怎么理解呢? 實際入巖石質為微風化的凝灰巖,套定額為建筑裝飾定額,但是審計說建筑裝飾定額上不清楚的以市政定額為準,即以圖一說明為準,不給予計算入巖增加費,合理嗎? 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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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定額說明括號內,就是指普氏分類范圍,橫杠的意思就是“~”、“直”的意思,如Ⅰ~Ⅷ,或者1直15,20到60。好象之前你問到審核時遇到入巖的結算問題,我想就是對應下面的圖可以與審核解釋清楚。
以前好象是在哪年的定額,還是相應的定額解釋,有說明全風化巖、強風化巖、微風化巖、中風化巖對應巖石普氏分類的說明。
2014-12-09 10: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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