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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土豆 2014-12-05 14:02:34 | 山東省 土建 | 1021查看 5回答
材料風險調差
合同為工程量清單固定綜合單價合同,合同中有約定材料價格風險調整,但又有甲方批價,甲方批價與投標價相同,是否還需要調整材料風險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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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為工程量清單固定綜合單價合同,合同中有約定材料價格風險調整,但又有甲方批價,甲方批價與投標價相同,是否還需要調整材料風險差價
有甲方批價的,按照甲方批價執行,和原來的投標價格一樣就不需要調整的。
你這個情況可以做做甲方工作,把價格批得高一些或者直接按照合同約定風險調整,不用甲方另行批價的,這樣能夠好些的
2014-12-05 1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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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仍然執行合同中約定材料價格風險系數調整幅度。
2014-12-05 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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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材料風險調整要達到5%以上才調整,如果市場價和信息價都顯示這個材料價相比投標時的價格有很大波動,那么甲方還按投標時的價格認價,顯然是不客觀的,施工單位可以不接受此價格,建議采用信息價或者做公關工作。
2014-12-11 1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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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為工程量清單固定綜合單價合同,合同中有約定材料價格風險調整,但又有甲方批價,甲方批價與投標價相同,不需要調整材料風險差價。
2014-12-06 06: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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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應該按照合同執行,執行合同中約定材料價格風險系數調整幅度。但是甲方批了價格,那么不按照甲方的批價容易和甲方僵持,不太好,如果你們很強勢有底氣,那么就爭取,如果甲方一直堅持批價,那么恐怕只能按照單價不調整了
2014-12-11 23: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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