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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逼 2014-10-09 16:16:32 | 廣東省 其他專業 | 1147查看 1回答
廣東金屬構件的場外運輸
鋼結構10定額里規定,金屬構件運輸預算距離按與項目地最近且能夠滿足加工能力工廠距離確定,我是甲方,施工單位提交一份事實存在的70km運距給我們確定。我認為這個加工廠不是我們甲方指定,施工工地附近就有所謂“有加工能力的加工廠”。這個70km運距事實是存在的,確實有這么遠,按照定額說法,我們可以不確認這個運距嗎?求大神解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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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你的問題我站在中立的角度上這樣回答你,你如何界定離你們工地最近的工廠有能力生產你們所需的鋼構件,如果可以提供相關的證明,那么不管施工單位是從哪里運來的鋼構件你都可以按照離你們工地最近的工廠到你們工地的距離去計算,因為這是定額上明確規定的:“屬構件運輸預算距離按與項目地最近且能夠滿足加工能力工廠距離確定”。希望所說的可以幫助的到你。
2014-10-11 1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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