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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水無痕 2014-09-04 11:01:30 | 江蘇省 土建 | 2073查看 4回答
關于人工調價的問題
清單編制好以后,進行了發包。施工單位做了一段時間,現在省里面出臺人工調價文件,人工價格調增。想問下大家,調增的量是這個工程所有的人工調增額乘以數量,再乘以規費稅金,對嗎。那么有個疑問,關于人工數量,因為施工單位已經做了一部分,那么做了這一部分所發生的人工,需要調增嗎。還是說,將來沒有發生的工程量里面包含的人工進行調增呢。謝謝大家的回答。這三個調整方法,哪一個是正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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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人工工資調整執行日期之前已完成的工程不做調整,需要調整的是執行日期之后的那部分工程人工工資。比如人工工資3月1日進行調整,那么3月1日之前完成的工程量人工工資不要調整,之后完成的工程量人工工資按照調整的計算。
2014-09-04 14: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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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合同約定的內容,看人工費是否調整
2014-09-04 16: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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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程合同簽訂或開工時間在“人工費調整”文件規定時間范圍內,就應該按工程全部人工量進行調整;如果工程合同簽訂或開工時間不在“人工費調整”文件規定時間范圍內,就不應該進行調整。
如我省人工調整文件第三條規定:
2014-09-04 13: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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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的,只能是以后完成的工程量的人工乘以措施費,規費和稅金的,施工單位已經做了一部分是不能調整的。是將來沒有發生的工程量里面包含的人工進行調增的。
2014-09-04 20: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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