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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fei712 2014-08-29 10:54:37 | 廣東省 土建 | 13960查看 1回答
臨時用水用電接駁點距離施工現場的距離
甲方提供的臨時用水用電的接駁點距離施工現場有500米。施工方提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只包含接駁點到施工現場50米距離的費用,其余450米的接駁費用應由甲方承擔。請問施工方的理由是否正確?有沒有相關的規(guī)范或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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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首先搞清楚這個50米是否有出處,另外甲方負責三通一平,要把接駁點接到施工現場,其余由施工方負責。你都沒接到現場,肯定由甲方負責。如果是接到施工現場某一點,其余的由施工方負責,說50米要拿出依據。
2014-08-29 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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