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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ao0287 2013-05-17 10:03:26 | 山東省 計價軟件GBQ4.0 | 5363查看 3回答
社會保障費是否計入總造價?
在藍博計價中,2011年取費,社會保障費全部計入工程總造價?請問,社會保障費是從什么時間開始全部計入總造價的?以前只計稅金,為什么現在全部計取?有文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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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社會保障費全部計入工程總造價,2011年7月省建設廳下發了《山東省建設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及計算規則》藍皮小本本書,自2011年8月1日起執行,以 魯建標字【2011】19號 文下發
2013-05-17 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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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費用計價項目中社會保障費用的統一管理,切實解決建筑施工企業社會保障費用的來源,根據原建設部《關于加強建筑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用統一管理工作的通知》(建人〔1997〕301號)要求,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設工程費用計價項目中社會保障費用(含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以下簡稱社會保障費用)以建設工程項目為對象,由市建設工程定額勞保費用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建設勞保辦)統一向建設單位收取,統一向建筑施工企業撥付、調劑。 二、凡執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建設工程計價辦法的工程,包括市政、建筑、裝飾裝修、安裝、仿古建筑、園林、抗震加固、維修等工程,不分投資來源,不分承建施工企業的隸屬關系,不分所有制性質,不分工程大小和重要程度,其社會保障費用的計取標準,一律按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規定的費率標準執行。 三、收繳社會保障費用應列入市建設項目審批程序,暫未進入審批程序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直接到建設勞保辦繳納社會保障費用。凡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障費用的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管理部門一律不得為其辦理工程審批手續。 四、建設單位應當將繳納的社會保障費用列入建設工程總造價、計入成本;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將此項費用列入建設工程施工產值,各建筑施工企業在編制建設工程預結算時,不直接計取建設工程費用計價項目中社會保障費用。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和結算不得將此項費用項目計入攔標價、合同價和結算價。 五、一般工程項目的社會保障費用,市建設勞保辦一次性收取。對于投資大、工期較長的項目,建設單位可在辦理手續時與市建設勞保辦簽訂分期繳納社會保障費用協議。不按時繳納的,按每天3‰的比例繳納滯納金;對拒不繳納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減免、截留、挪用建設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障費用。建筑施工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向建設單位收取社會保障費用,建設單位也不得向建筑施工企業轉嫁社會保障費用。
2013-05-17 10: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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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社會保障費由甲方代繳,只記取稅金
2013-05-17 1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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