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奮斗是種興奮chen 2014-08-08 18:25:16 | 重慶市 土建 | 4744查看 2回答
土方開挖過程中,正負20公分范圍內要不要計算土方開挖量與回填量?
我是土石方開挖單位的人員,進行地下室的土石方開挖,現在土石方開挖完成后遇到這樣一個問題,在土石方和甲方的合同中有約定基坑的驗收標準:“施工挖掘驗收標高誤差約定為正負20公分”,甲方提供的平場圖紙中標示的基坑底標高是314.00m,基坑合格標準為314±20公分;我方現在大部分地下室開挖到313.9m,也就是說比設計標高314多挖了10公分,按合同要求是合格的,但是算土石方工程量的時候,甲方只算至314,但是我覺得應該算至313.9,不知道我的這個理解對不對?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在地下室建成后,地面需要回填至設計地坪,現在設計地坪是314.5m,按總包單位的說法,他們回填的土石方量是要按313.9-314.5范圍內的工程量,甲方卻說是按圖紙標高314-314.5范圍內的工程量進行回填量的計算; 針對以上兩種情況,在與甲方的結算的時候到底是算哪個標高的工程量呢?也就是說正負20公分范圍內是否計算土方開挖量與土方回填量?
全部回答
(2)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已采納本人認為只能算到314,正負20是驗收標準,你現在多挖10公分,如果你要少挖10公分一在合格范圍內
2014-08-09 09:09:46
-
我覺得應該是這樣的,機械平場標準是正負30cm,然后要澆筑混凝土地坪正負30公分的地坪肯定不能達到施工要求,那么30cm內的挖填屬于平整場地,室內地坪部分面積可以算一個人工平整場地。你土石方的標高只能算到314m,那個正負30cm是允許你的誤差。
2022-04-15 10:58:56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