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rika24 2014-06-29 23:38:14 | 江蘇省 安裝 | 4733查看 5回答
請教電纜工程結算中遇到的問題!
我方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合同內約定電纜工程按實結算。目前已經施工完畢進入結算階段。但是在結算中發現以下問題(因本人中途接手該工程結算),特想請教一下應該如何處理: 1、以下安裝的電纜均為電房出線到總箱的電纜。工程共3棟樓。其中2、3號樓因為各種原因,當時電纜敷設前電房內電箱的位置并未確定,于是我方工程部與施工單位約定按橋架走向測量需要的電纜數量,電房內預留足夠的數量以便箱體到位后安裝(數量已經簽證并三方簽字)。請問結算時能否重新測量以實際用量為準(主要指電房內的電纜) 2、1號樓的電纜為安裝完畢后施工方負責人與本人實際測量。在測量過程中。但結算時施工方報送的工程量(包括2、3號樓在敷設前的測量數量)在總長度后面乘了系數1.025,本人認為既然合同約定按實結算就應該是量多少算多少,而且測量的時候把一般按竣工圖無法計算的部分也算了進去(橋架的爬高和墻厚),因此不能再按定額乘以系數1.025。但合同內沒明確約定是否考慮系數,按照定額對該系數的解釋也較難說服對方。請問是否應該給這個系數? 3、另外,我認為2、3號樓的電纜如果按照簽證量計取,有理由認為已經考慮了足夠的預留而計價時不再按定額考慮消耗量(1%),也不考慮1.025的系數,是否合理?
全部回答
(5)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已采納
1、以下安裝的電纜均為電房出線到總箱的電纜。工程共3棟樓。其中2、3號樓因為各種原因,當時電纜敷設前電房內電箱的位置并未確定,于是我方工程部與施工單位約定按橋架走向測量需要的電纜數量,電房內預留足夠的數量以便箱體到位后安裝(數量已經簽證并三方簽字)。結算時不能重新測量以簽證為準。
2、1號樓的電纜為安裝完畢后施工方負責人與本人實際測量。在測量過程中。但結算時施工方報送的工程量(包括2、3號樓在敷設前的測量數量)在總長度后面乘了系數1.025,本人認為既然合同約定按實結算就應該是量多少算多少,而且測量的時候把一般按竣工圖無法計算的部分也算了進去(橋架的爬高和墻厚),因此不能再按定額乘以系數1.025。按合同規定以實測量后再乘系數。
3、另外,2、3號樓的電纜如果按照簽證量計取,有理由認為已經考慮了足夠的預留而計價時不再按定額考慮消耗量(1%),也不考慮1.025的系數,是合理的。
2014-06-30 08:26:25
-
應當乘系數.電纜安裝不會象拉尺子一樣直線.
2014-06-30 06:16:13
-
1、2、3#樓已經測量的不能重新測量。因為,在沒有配電箱位置的情況下預留的線纜,雙方都考慮了最大預留長度。2、工程量的測量長度,是以直線計算的(測量時只以橋架的長度),而線纜在橋架內的彎曲,沒有計算。這個彎曲就是線纜松弛度,規定的系數就是2.5%。因此,2.5%應該給。2、損耗1%,你家里測量用85米線,你就買85米線,這是不可能的,你還要考慮線纜頭剪去的部分。
2014-06-30 07:24:28
-
勸你去施工現場學習一下常識,你把你在橋架里量過的電纜,卸下來好好量量,能和橋架一樣直嗎。專家是經過長期總結和計算給出的1.025的系數,不是你們拍拍腦袋,我覺得如何如何就可以取消的,我只想說一句,大家既然選擇了定額作為計價的依據,請遵守相關的規則。
2014-06-30 08:25:19
-
如果實測量的話不需要計算任何損耗,如果是按照電纜標的米數計算,不需要乘以任何系數,實測,不給是合理的
2014-06-30 18:08:18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