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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520 2014-05-20 23:07:32 | 廣東省 土建 | 1055查看 3回答
腳手架問題
如下圖1、圖2、圖3,裙樓和塔樓當時做結構主體時已經搭過外排綜合腳手架的,后來全部腳手架都拆去,等做完地下室頂板覆土后裙樓再重新搭設腳手架做外墻裝修。請問這樣施工程序合理嗎?是不是要計算兩次裙樓的外墻綜合腳手架費用了?問題補充:裙樓部份如果等到外墻裝修好后再拆當時搭設的腳手架是不是就可以少算一次腳手架了?這樣施工程序合理不?實際平常裙樓部份腳手架是算一次還是兩次的,屬不屬于二次裝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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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根據當時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來定,可能處于其他方面考慮才這樣搭設腳手架,看起來不合理,但是實際情況就是這樣。
2014-05-20 23: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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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甲方要求拆除再搭的,應該做簽證資料,按資料計算兩次
如果是施工工序的需要,一般是不能計算兩次,只能計算一次
定額中綜合腳手架是按合理的工期考慮,從開始施工到竣工驗收期間所有的內容編制的,無論中間發生過幾次拆搭,都不能單獨再計算的
2014-05-21 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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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樓部份如果等到外墻裝修好后再拆當時搭設的腳手架是不是就可以少算一次腳手架了?
一般都是這樣的,外墻磚貼好了才拆外腳手架的,你這是啥原因給先拆除了呢。
這樣施工程序合理不?實際平常裙樓部份腳手架是算一次還是兩次的,屬不屬于二次裝修呢?
不合理,平時算一次,外墻裝修不屬于二次裝修。
如果你這是爛尾樓的話就可以理解。
2014-05-21 08: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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