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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hterling 2014-04-30 09:46:49 | 廣東省 其他專業 | 4411查看 2回答
廣州市建筑與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排污費及施工噪音排污費
現在廣州市建筑與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排污費及施工噪音排污費是怎么計取的,有沒有相關的文件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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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造價總站所發《關于執行2006年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補充通知》(粵建造發[2006]003號),對廣州市造價管理站等就貫徹實施2006年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工作中,反映關于工程排污費的內容等問題作出補充規定: 工程排污費(含施工噪音排污費)列入規費。指排污者按照《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69號)規定繳納的工程排污費用。2006年省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市政、園林建筑綠化工程綜合定額的工程排污費計費標準,按當地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按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之和的0.33%計價。 另外,取消2006年《廣東省裝飾裝修工程綜合定額》第17.0.6條和附錄2第2.0.2條“工程造價鑒定時,可按其上下限平均值計算”的內容。 這個只是針對2006定額的,如果是2010定額,現在還沒有看到有新的條例規定
2014-04-30 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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