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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歌 2014-01-12 22:55:50 | 北京市 安裝 | 4445查看 2回答
關于“給排水、采暖定額中的水壓試驗”
給排水、采暖管道安裝子目中包含“一次水壓試驗”,在工程實際中,要分層、立管試驗一次,系統安裝完成后,再試驗一次。是否應該單獨套用一次“水壓試驗”子目呢?在天津施工甲方不給,是否合理?如何爭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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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排水、采暖管道安裝子目中包含“一次水壓試驗”,在工程實際中,要分層、立管試驗一次,系統安裝完成后,再試驗一次。是否應該單獨套用一次“水壓試驗”子目呢?
答:北京2001定額計算規則是:二次試壓(系統打壓)應另行計算。2012定額的計算規則:定額已含,不得另行計算。
在天津施工甲方不給,是否合理?
答:如果是按天津定額計價的,按天津的計算規則辦(一般外省市的都含了,不另行計算),如果是按北京定額計價,參照上面第一條。
如何爭取呢?
答:按計算規則辦,自己錯了,就不要堅持。人家錯了,給他看計算規則。
2014-01-13 08: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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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理解錯誤,水壓試驗不管是不是分段、是不是一次均是按不同管徑的延長米計算達到試壓合格為標準。
2014-01-13 0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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