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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806774@qq.com 2013-09-17 21:14:41 | 江蘇省 其他專業 | 10114查看 5回答
對于工程結算審計下浮率的棘手問題,望前輩解答并給予詳細解析
某工程合同中規定下浮幅度=(定額價-中標價)/標底價 該工程的預算價格為303萬 招標控制價為230萬 施工單位中標價為208萬。那么下浮率為31%左右 由于預算價格303萬中某一項分部分項工程閘墩基礎116.9494立方綜合單價3436.2元合價401829.23元為計算錯誤(結算審計中發現的)。 施工單位該分部分項工程投標報價為116.94立方綜合單價329.76元合價38562.13元。而且該分部分項工程閘墩基礎在施工過程中未做。導致最后審計過程中對下浮率產生疑問。 施工單位認為甲方在預算價中該閘墩基礎每立方混凝土單位為3436.2合價401829.23為計算錯誤混凝土市場價根本不可能那么高所以導致最后下浮率過高。 如果扣除這40萬未做的工程,下浮率在22%左右。而且該基礎在施工過程中未做。 請問各位該種情況如何計算下浮率是否應該是要將該分部分項工程閘墩基礎的合價扣除后再計算下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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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個人認為:應該扣除該項費用后再計算下浮,因為該項工程沒有實施。 預算價應扣除401829.23元,中標價應扣除38562.13元,標底價應按標的中費用扣除。然后按下浮公式計算比較合理。
2013-09-17 21: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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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真正意思應按照前期的比例考慮,雖然單價錯誤,但量有偏差,一般會給施工單位標底構成,沒有檢查出來,施工單位確認;
但疑問點在此處,量變、價變,造成項目沒有施工,就有疑問了。所以中立講,應該參照一樓說法處理較為妥當。畢竟是沒有施工,風險由建設單位承擔較為合理;若施工,施工單位承擔風險。
2013-09-18 13: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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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方不同意調整情況下,按合同約定計算下浮。303萬中某一項分部分項工程閘墩基礎116.9494立方綜合單價3436.2元合價401829.23元為計算錯誤(結算審計中發現的)這部分沒有什么錯誤,你說的是不是單價過高?這不是錯誤吧。
2013-09-18 08: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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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結算問題的關鍵是“定額價”一個是預算價格303萬;一個是303萬-401829.23元+38562.13元=267萬。是按303萬為基數還是267萬為基數計算,站在不同的立場基數就不同,都有一定的道理。在沒有直接利益的情況下作為審計單位應該中立,讓發包人確定是按那個作為定額價為基數進行結算;或者讓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以那個作為定額價結算。
2013-09-18 09: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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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該工程實沒實施,都應按合同約定計算下浮。
2013-09-18 08: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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