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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2013-07-31 16:29:30 | 北京市 土建 | 2592查看 6回答
如何調整可調價格合同方式中的人工費
某北京項目采用可調價格合同,約定人工費在市場價格浮動時可以調整人工費,且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很久導致的人工費上漲。問題是人工費調整后是否記取全費用還是僅記取稅金?京造定(2008)4號文已經熟讀,但是我個人認為可調價格合同是否應該記取全費用,人工費上漲后不應作為價差記取稅金處理,而應是當期工程形象進度下的人工單價執行調整后單價且取全費用?如果不是請給予相關依據支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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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問題主要是采取雙方協商的辦法來解決,拖延工期的責任方是誰?是發包方。嚴格意思上講材料價差只應該計取稅金不計取管理費用和利潤,但是你這個項目情況有點特殊,其索賠的主體要分清,是因為發包方的原因延期的,那么因為延期帶來的間接損失也應該向發包方索賠,而且人工費的差價不是材料差價,人工費用調整應該要求發包方計取管理費用和利潤的,人工費上調也會導致施工管理的成本增加的,沒有理由不給取計管理費和利潤,如果不給計取只能說明發包方經營部門的頭在故意的壓低結算指標,可以找發包方高層協調,那樣結果可能會好多的,做具體工作的審計人可能會有個人的片面意見在作怪的,也會影響到個人的業績的。
2013-07-31 23: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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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人工費調整計的價差是可以計取費用還是只計取稅金的問題。確定的依據應該按當地地方調整人工費文件,如果文件明確規定:調增部分只計取稅金,就不能計取費用。如果文件沒有明確規定只計取稅金,確定權在發包人。因為2008清單規范4.7.3條第三款規定: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綜合單價,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發包人說可以取費就能取費;發包人說不能取費就不能取費。
2013-08-01 0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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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費可調整是合同上說明的,人工費怎么調整合同上仍然要說明,取不取費更應該參照合同內的調整公式。沒有可以參考法規中的公式。一般是施工合同約定按照投標進行結算,這樣子,可以正常參加各種取費的。 協商約定就更容易操作了,大家各退一步。
2013-08-01 12: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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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稅金是施工單位代收代付的,也是國家強制征收的,應給予計取。2、規費中的費率如五險一金,屬社會保險費(雖大部分施工企業都沒給工人買保險,但也屬于國家規定要求的),可以按施工企業實際繳納的憑據計取。3、管理費與利潤屬于施工單位應承擔的風險范圍,如由業主單位原因造成的且施工現場施工企業有派人長期管理維修的,可根據雙方協議適當補充。業主不補充也不違法。
2013-08-02 09: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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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費調整就是指基期人工費與施工當期人工費之間的差額對基期人工費進行調整補差, 價差部分只能計算稅金,就算基期的人工費也是以一個基數進行計算,按基期的人工單價進行調整價差的,價差也是計算稅金的
2013-07-31 16: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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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北京項目采用可調價格合同,約定人工費在市場價格浮動時可以調整人工費,且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很久導致的人工費上漲。問題是人工費調整后是否記取全費用還是僅記取稅金?京造定(2008)4號文已經熟讀,但是我個人認為可調價格合同是否應該記取全費用,人工費上漲后不應作為價差記取稅金處理,而應是當期工程形象進度下的人工單價執行調整后單價且取全費用?如果不是請給予相關依據支持,謝謝! 人工費可調整是合同上說明的,人工費怎么調整合同上仍然要說明,取不取費更應該參照合同內的調整公式。沒有可以參考法規中的公式。 協商約定就更容易操作了,大家各退一步。
2013-07-31 16: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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