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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普 2013-10-17 21:55:49 | 云南省 計價軟件GBQ4.0 | 1692查看 2回答
計價軟件,費用匯總表里下浮問題
要求下浮8.1%(其中安全文明下浮10%),我所困惑的是:規費和稅金屬于不可競爭費用,所以規費和稅金的費率不得調整,在費用匯總里面它們的費率沒改變。可問題是規費里面的危險作業和意外傷害保險里面的計算基數是“A/0.919+B/0.919+C“,(1)我可以理解為是分部分項工程費和措施項目費在下浮前的費用作為計算基數嗎?這里的規費到底是取下浮前的還是取下浮后的分部分項和措施費作為計算基數呢?(2)而稅金的計算基數,我計算之后發現他是以下浮后的分部分項和措施費作為計算基數再乘以費率,這樣對嗎?(3)我不明白為什么規費和稅金的計算基數分部分項和措施費一個取下浮前的,一個又取下浮后的?請各位前輩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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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1、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是以下浮前為計取基數的。但正確的計算是:A+(B-b1)/0.919+b1/0.9+C。 2、從稅金的計算基數的代碼看是以下浮后為基數計稅的,因B已經下浮了。 3、規費按基數下浮前計取是由于不可竟爭,稅金的按下浮后基數計取是對的,比如措施費原來正常的計取為100元,下浮了20元,變成了80元,此時是按100元交稅,還是按80元交稅,肯定是按下浮后的80元交稅。 4、措施項目輸入沒有按要求,正確的輸入計算基數是:(CSXMHJ-AQWMSGF)*0.919+b1*0.9
2013-10-17 22: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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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理解的不錯,是這個道理,但是有的工程不是按照費用的規定計取費用,這是工程費用讓利的方法,是甲乙雙發約定的下浮標準,也是雙方合同約定的,是甲乙雙方的規定,不用強調建筑工程費用標準的計取規定,這是就他們本工程而定的,是甲方控制造價的方法,咋說的就咋辦就行了,這是我的認為,很多工程都是這樣做的,是雙方自愿的計費標準,只有相對,沒有絕對,供你參考吧
2013-10-18 08: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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